2007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辐射环境)
2008-11-17 14:23:35
状 况
2007年,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基本保持稳定状态,核设施、核技术利用活动周围环境辐射水平为正常环境水平;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总体情况较好,除个别大功率发射设施局部环境综合场强略超国家标准外,其它电磁辐射设施设备周围电磁辐射水平满足国家标准。
环境电离辐射 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气溶胶和沉降物总放、空气中氚化水浓度符合环境正常水平;七大江河水系、京杭运河、重要的国界河流、主要湖泊和水库各放射性核素浓度水平未发生变化,天然放射性核素浓度与1983-1990年全国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处于同一量级。开展监测的饮用水总α、总β放射性均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近岸海域锶-90和铯-137浓度均在《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限值内。土壤中放射性核素含量水平未发生变化,天然放射性核素比活度与1983-1990年全国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处于同一量级。
核电厂周围环境电离辐射 浙江秦山核电基地、广东大亚湾/岭澳核电厂和江苏田湾核电厂安全、正常运行,外围环境陆地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年均值分别为102nGy/h、119nGy/h、98nGy/h(未扣除宇宙射线响应值),处于所在地区的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浙江秦山核电基地周围关键居民点部分环境介质中氚含量有所升高,广东大亚湾/岭澳核电厂排放口附近海域海水氚浓度高于对照点,但其对公众产生的附加剂量贡献很小,低于国家规定的限值。江苏田湾核电厂各介质中放射性核素含量与核电厂运行前处于同一水平。
其它核燃料循环设施周围环境电离辐射水平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山东省地质科学实验研究院、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等研究设施外围环境陆地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累积剂量、地下水放射性核素含量为当地环境水平;包头核燃料元件厂、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公司、陕西铀浓缩公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西北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场、北龙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场等核燃料生产、加工企业外围环境陆地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仍为当地环境水平,其余环境介质中也未监测到放射性核素含量异常升高。
铀矿冶及伴生放射性矿周围环境电离辐射 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衡阳新华化工冶金总公司、青海原国营221厂放射性填埋坑周围环境陆地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和空气中氡含量未见异常,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和底泥天然放射性核素铀和镭-226含量为当地的环境水平。极少数铀矿山及水冶系统周围环境个别监测点放射性核素浓度偏高。部分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当地环境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电磁辐射设施周围环境辐射水平 电磁辐射污染源增长迅猛,局部环境存在超标现象,但总体上电磁辐射环境质量仍然较好。个别电视广播塔、中波广播发射台周边环境敏感建筑物部分点位环境综合场强超过公众照射导出限值40V/m,移动通信基站天线周围环境敏感点的电磁辐射水平低于《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规定的公众照射导出限值。各变电站周围环境敏感点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测值范围均在公众照射导出限值内。
措施与行动
【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国务院发布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批准了《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各核设施及核技术应用单位注重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各级环保部门加强了对核设施及核技术应用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运行核电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放射性废物贮存和处理处置设施安全运行,均未发生一级以上的安全事件或事故,在建核设施的建造质量得到有效控制。辐射事故共发生24起,较往年大幅减少,没有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发生,没有人员伤亡,其中较大辐射事故1起,一般事故23起。
【加强辐射环境监测】 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第一批国控点投入运行,主要包括在重点城市设置了36个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在重要流域、国界河流、饮用水源、地下水、近岸海域海水设置了108个水体监测点;设置332个陆地监测点、175个土壤监测点、84个电磁辐射监测点;在28座重点核与辐射设施周围设置核安全预警点。
【妥善处理处置放射性废物】 投资4.13亿元建设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并对各地收贮的放射源及放射性废物进行最终处置。其中,新建放射性废物库23座,扩建5座,改造4座。新建配套实验室24个,改造3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