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二OO九年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的通知
2009-02-20 13:36:52中环协[20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各行业协会;各专业委员会:
为促进环境科学技术进步,鼓励采用先进实用的环境保护技术,提高环境保护工程质量和环境保护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四号令)的精神,我协会将开展2009年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评审工作。
请各有关推荐部门积极指导并组织有关单位申报,具体填写推荐意见。项目申报单位可从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www.caepi.org.cn)下载申报表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并于2009年3月31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推荐部门签署意见)报送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扣钟北里甲4楼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邮政编码:100037
- 联 系 人: 闫骏 宋安宁
- 电 话:(010)51555007、51555028(传真)
- E-mail : caepi@163.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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