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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epi@163.net
收款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帐 号:
0200001409014407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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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名称
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
业务介绍
“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同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先进实用的污染防治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生态保护技术和清洁生产技术。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指导下,每年定期开展“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评审与推广工作,协会信息部是受理实用技术申报日常工作的业务部门。
国家重点环保实用技术基本代表了我国环境保护技术的水平,其涉及环保领域广泛、技术先进实用,已在各地成为环境治理的首选方案,具有相当的权威性。全国环境保护骨干企业中80%以上为国家重点环保实用技术的依托单位,国家重点环保实用技术的推广促进了这些企业的发展,这些企业又为环境保护技术的创新提高作出了巨大贡献。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0年全国共有32万个单位推广实施了实用技术,投资181亿元,创经济效益(资源回收、节水节能)145亿元;有180项技术出口到东南亚、美洲、欧洲,创汇近2亿美元。采用重点实用技术的污染防治工程运转稳定性大幅度提高,投资和运转费用大幅度降低,取得了显著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十一五”期间是我国环保产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的实施推广必将为落实国家污染减排的环保产业发展壮大发挥重要的作用。 |
申报流程
①根据申报通知的要求组织填写申报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申报材料应包括:
1)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项目申报书;
2)应用实例表(应至少由两个用户分别填写、盖章。工程类项目附工程验收报告);
3)项目简介;
4)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评审推广协议;
(以上四项需到下载中心下载实用技术申报附件进行填写)
5)已推广单位名录及地市级以上环保监测部门出具的监测报告;
6)技术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或其它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7)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8)产品类项目应有省级以上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9)农药、化肥、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等特殊行业,申报时应提交行业规定许可生产、销售的特殊行业许可证等必备文件的复印件;
10)其它必要的技术资料。
②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或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国家级各行业协会进行初审、推荐盖章。
③将推荐后的申报材料于9月30日前报送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缴纳评审费500元,同时发送电子版的项目简介到邮箱:caepi@163.net。
1)邮寄申报材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扣钟北里甲四楼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信息部,邮编100037。
2)评审费缴纳
收款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开 户 行:工商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帐 号:0200001409014407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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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关于证书有效期及复评的问题
国家重点环保实用技术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技术依托单位可申请复评,原则上只能复评一次,复评项目名称及技术依托单位应与原来一致。对通过复评的项目,重新颁发证书。
申报项目申请与新报项目申请流程一致,但复评的申报材料与新报项目不同,应包括:
1、复评申请表;
2、项目简介;
3、近两年省级环境监测部门的监测报告;
4、推广的部分工程或单位名单及用户评价报告;
5、项目技术经济指标提高的证明材料;
6、获奖或其他有关文件的复印件。
复评材料一律于每年9月30日前报送到中国环保产业协会信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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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信息部
电话:010-51555016
传真:010-5155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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