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的公告

2008-12-17 13:58:10

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 2008年 第61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物的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现批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HJ 451-2008)

  以上标准自2009年3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环保 技术要求 柴油车 后处理装置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