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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3月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2009-03-26 09:54:45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景德镇至婺源(塔岭)高速公路、台泥(英德)水泥有限公司2×6000t/d熟料带余热发电水泥生产线(二期工程)等19个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每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WWW.MEP.GOV.CN)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09年3月26日—— 2009年4月1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10-66556756,66556429

  三、电子信箱:E-mail: wang.dongpu@mep.gov.cn 

  四、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邮编:100035

  五、联系人:连  军  李元实

  

  环境保护部关于2009年3月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项目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1

景德镇至婺源(塔岭)高速公路

2

国道主干线(GZ40)二连浩特--河口公路新街至河口段

3

大广高速公路息县段、息县至光山段

4

兰州--银川输气管道工程

5

500kV温东输变电工程和500kV乐清电厂送出工程

6

大港-济南-枣庄成品油管道工程

7

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三阳河、潼河、宝应站工程

8

台泥(英德)水泥有限公司2×6000d/t熟料带余热发电水泥生产线(二期工程)

9

统一能源(湖州)热电有限公司迁建技改项目一期工程

10

华能瑞金(赣州)电厂一期工程(2×300MW)

11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第二工厂(厂区)20万辆轿车及研发中心项目

12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150吨转炉、连铸及1780毫米热连轧工程

13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塔山(2×600MW)坑口电厂新建工程

14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厂工程(2×1000MW)

15

马钢“十五”后期、“十一五”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总体规划烧结、焦化、炼铁、炼钢四项工程以及马钢150万吨/年链蓖机-回转窑工程

16

西部大通道重庆至长沙公路水江至界石段

17

苏通长江公路大桥工程

1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道江发电公司三期供热工程(2×200兆瓦)

19

荣成华泰汽车有限公司新增7万辆圣达菲多功能乘用车整车及发动机技术改造项目整车部分

 

 

 景德镇至婺源(塔岭)高速公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路线全长116.114公里,采用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塔岭至婺源段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婺源至景德镇段设计车速120公里/小时,路基宽28.0米。工程共完成土石方量2119万立方米,全线共设互通式立交7座,分离式立交29座,特大、大桥58座,中桥55座,涵洞356道,通道70处。至2008年7月实际交通量为近期预测交通量的45.4%。

  建设单位:江西省交通厅景婺黄(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建设地点:江西省上饶市、景德镇市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为50.44亿元,实际环保投资9184.66万元,占总投资的1.82%。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11月,景德镇至婺源(塔岭)高速公路全线开工建设,于2006年11月建成通车试运营,建设期2年。

  环评编制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江西省交通设计院、江西省直属机关建筑设计院、铁四院武汉绿茵草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恒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江西海华工贸有限公司、无锡德林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江西省交通设计院、江西省直属机关建筑设计院、铁四院武汉绿茵草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恒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江西海华工贸有限公司、无锡德林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工程环境监理单位:中交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公路工程监理公司和厦门市路桥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景德镇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施工期间采取了有效的防尘、降噪和水土保持措施。工程实施了护坡、综合排水、绿化等一系列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对取弃土场、临时便道、拌合站等施工临时占地进行了恢复与绿化。调整路线,距离黄喉噪鹛夜宿地距离为160米,工程建设未对其夜宿地产生不利影响。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环境保护管理,未对晓起景区古树群造成破坏,并采取措施保护了深渡19棵古樟树。工程为了防止交通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在29处敏感点设置了声屏障。制定并严格执行《景婺黄(常)高速公路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为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对沿线昌江、赋春水、中云水库等Ⅱ类水体水质造成的影响,在经过这些水体的桥梁设置了桥面水收集系统。为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对浮梁县自来水厂取水安全的影响,在经过昌江的桥梁还设置了桥面水收集池。

  三、验收调查结果

  公路路基边坡进行了有效防护,绿化工程效果较好。工程全线共有11个取土场,65个弃土场,料场、施工营地等临时占地6处。取弃土场及其他临时占地均已恢复植被或交由地方管理,恢复效果较好。

  沿线有53处敏感点,其中有8个学校(东安中学及山下村希望小学连在一起,按1个点评价)、46个居民点。对其中38处敏感点进行了监测,经环境噪声现状监测表明:除李坑口(K27+800)和福亭店(K65+580左右)超标(均执行1类标准)外,其余监测的敏感点均达到相应的验收标准。

  本段公路沿线的服务设施包括收费站4处、管理所1处、服务区2处,均设置有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收费站、管理所、服务区内的绿化灌溉。经调查,沿线4处收费站和管理所的污水处理设施已投入使用。由于现有交通量较小,故2处服务区的污水处理设施暂未启用。

  国道主干线(GZ40)二连浩特—河口公路新街至河口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0m,主线全长56.30km;另建设北山互通连接线1.66km,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12.0m。

  建设单位:云南新河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建设地点:云南省河口瑶族自治县

  工程投资:工程投资总概算35.84亿元,实际环境保护投资约5301.73万元,占总投资的1.48%。

  工程建设情况:2005年8月正式开工建设,2008年2月通车试运营。

  环评单位:交通部环境保护中心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四川省交通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云南怡境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环境监理单位:湖南大学建设监理中心、云南云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公路工程监理咨询公司、江苏省交通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环境现状监测单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主体工程设计中考虑了自然保护区与古树保护、工程占地、边坡防护、排水系统以及绿化工程等环保问题,并编制了环境保护篇章,落实了项目的环境保护投资;施工期建设单位委托云南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开展了环境监测工作,委托北京华夏山川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照《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交环发[2004]314号)要求,开展了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并委托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编制了工程环境监理实施方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及有关批复要求均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沿线设施区污水处理设施以及绿化工程等均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营运期编制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应急预案,设立了营运期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三、验收调查结果

  新河高速公路选线避绕了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马鹿塘村古榕树,全线桥隧比达40.68%,有效地缓解了公路建设的生态阻隔效应。路线方案布设充分考虑了地形因素,采取了局部路段适当降低线形指标、分离式路基、分离式桥梁、分离式隧道、半路半桥等工程构筑物等方式,降低了路基填挖方量;弃土场设置了拦渣坝、截排水沟等拦挡和排水设施,后期实施了复耕、绿化或用作建设用地等恢复措施;鉴于沿线地区居民较为贫困,施工营地在施工完毕后因地制宜地采取了将房屋移交当地村民使用等恢复方式;公路绿化采取原生态恢复理念,选择了大量的热带地区乡土植物种类对中央分隔带、互通立交区、边坡植物防护、路侧以及沿线设施区等部位进行了全面绿化;项目区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数量充足、布局合理,因公路建设而引发的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治理。

  新河高速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现有敏感点14处,全部为农村居民点。验收调查对14敏感点的环境噪声现状全部进行了监测,结果表明:除位于一类区的曼峨一队夜间环境噪声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1类标准0.4dB外,其余敏感点昼夜环境噪声值均达到验收标准。

  新河高速公路沿线设置有南屏停车区、南屏匝道收费站以及河口主线收费站等沿线设施区,均建设有土壤生态填料床系统污水处理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后回用于绿化养护,经监测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

  新河高速公路沿线南屏停车区、南屏收费站以及河口主线收费站均未设置燃煤锅炉,日常生产、生活均采用电和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生活垃圾设有垃圾桶与集中堆放点,由地方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河口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

  大广高速公路息县段、息县至光山段工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广高速公路息县段、息县至光山段工程

  建设内容:本项目起于息县与驻马店市正阳县交界处的梁庄西北侧,终点位于光山县十里庙乡王寨村西,全长65.9km。

  建设单位:信阳豫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信阳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是全封闭、全立交、双向六车道的高速公路,路基、桥梁宽度28米,设计时速120公里每小时设有互通式立交4座,分离式立交8座,特大桥、大桥9座,中小桥21座,天桥20道,通道112道,涵洞127道,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收费站3处。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26.2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758.2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2.58%。

  工程于2004年11月开工,2007年10月竣工通车试运营。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国家环保总局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号:环审[2004]599号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武汉市花木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郑州宇联水处理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单位:同济大学、信阳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保执行情况

  在设计、施工、试运营阶段采取了行之有效的生态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建设没有弃土场,取土场、临时施工用地在工程结束后都做到了及时清理、平整现都已复耕或改建鱼塘;边坡防护及绿化效果良好;目前公路沿线设置声屏障30处(4430延米),主要敏感点声环境均达标;沿线服务区、停车区和收费站都安装了污水处理设备,设备运转正常,出口废水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服务设施无锅炉取暖设施。

  三、验收调查结果

  1、生态环境与水土保持

  该公路没有弃土场,取土场、临时场地都已平整复耕或改建鱼塘;排水设施完整、输导径流防冲刷效果良好;全路绿化投资近2619万元,以乔灌木为主,多选用乡土树草种,种植乔木27.3万棵,灌木14.28万平方米,人工植草11.56万平方米;边坡、互通立交区、收费站的可绿化地已全部绿化,绿化和生态景观效果较好。

  2、声环境

  公路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共56处,有1处小学,其余均村庄,共设置声屏障30处,经过监测和评估,在现有车流量的情况下,所有环境敏感点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

  3、水环境

  公路设置1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3处收费站,均设置了地埋式二级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污水废水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

  4、固体废物

  沿线服务区、停车区和收费站均设有生活垃圾收集装置,并送到城市垃圾场。

  兰州—银川输气管道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兰州-银川输气管道经过甘肃、内蒙古自治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三省(区)的共计9个市县区,全长477.55公里,年设计输气量11.06×108m3。其中干线起自兰州市西固区,终至银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421.55公里,设计压力10MPa,年设计输量9.06×108m3;白银支线长56公里,起自干线的4#分输阀室,终至白银市西区,设计压力6.3MPa,年设计输量2.0×108m3。兰-银输气管道工程沿线共设河口分输压气站、甘塘联络站、白银末站和银川末站4座站场,16座线路截断阀室(其中干线15座,支线1座);工程占地面积合计836.63公顷,其中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分别为29.33公顷和807.3公顷。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管道公司管道工程第一项目经理部

  建设地点: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工程投资:本工程投资149016.35万元,环保实际投资总额9006.93万元,占总投资6.04%。

  工程建设情况:

  2006年12月兰州-银川输气管道工程正式开工建设;2007年11月18日工程建设完成并试运行输气。

  环评编制单位: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银川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验收调查结果

  1、工程永久性占地包括耕地、戈壁荒漠和工业用地,其中占用耕地给农业生产带来的损失,不可再恢复;施工期临时占地,耕地在施工结束后得到及时平整、复垦,自然用地在人工干预下进行了地貌及植被恢复;管道沿线站场按照要求进行了绿化。工程采取了大量的水土保持措施,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管道穿越腾格里沙漠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在保护区内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尽可能对作业带两侧的地表植被进行了保护,加强施工期管理,在管道敷设后于固定、半固定沙丘段管道中心两侧栽植麦秆方格进行防风固沙,同时人工干预进行植被恢复;管道在内蒙境内的芨芨湖地段途经干涸湖区湿地系统,施工中改变原穿越湿地线路,实际上对湿地进行了避绕;管道施工过程中选择现有豁口处穿越明长城,对二十里墩烽燧进行了避让,未发现新的古遗址、古墓葬等文物。兰州-银川输气管道工程沿线生态恢复较好,对当地生态影响可以接受。

  2、工程沿线河口压气站、甘塘联络站和白银末站利用采暖锅炉作为冬季取暖,以管输天然气为燃料;银川末站依托已建长宁管道末站取暖设施。天然气为清洁能源,污染物排放量小。河口站、白银站及银川末站站场周界外的非甲烷总烃浓度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限值要求。位于河口站北侧约120m张家台村环境空气中总烃浓度满足相关标准限值的要求,认为本工程无组织排放没有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不利影响;其余各站场近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区分布,工程对环境空气影响轻微。

  3、河口分输压气站由于地处兰州市水源地保护区,因此将生产及生活废水经初步处理后运送至兰州石化公司水处理站处理;甘塘联络站和白银末站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的要求将废水储存于污水池中自然蒸发或用作绿化用水、不外排,而白银末站的污水将来将进入市政污水管网进行统一处理;银川末站的废水依托长宁末站已有设施,经初步处理后送至银川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工程在甘肃省庄兰河入黄河口至永登县苦水段水域穿越该河流共计7次,施工选在枯水期进行并设置导流围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恢复,尽可能减小了对地表水质及河流的影响。

  4、工程沿线4个站场周围100米范围内均无居民区。河口站、白银站站场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Ⅰ类标准限值要求;银川末站由于临近交通干道,且与长宁管道末站相邻,因此厂界噪声超过限定的标准限值,站场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周围无环境敏感点。

  500kV温东输变电工程和500kV乐清电厂送出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500kV温东输变电工程由500kV天柱(温东)变电站一期工程和500kV瓯海~天柱(温东)输电线路工程组成;500kV乐清电厂送出工程由500kV天柱(温东)变电站工程间隔扩建工程和500kV乐清电厂-天柱(温东)输电线路工程组成。

  建设单位:浙江省电力公司超高压建设分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

  工程投资:500kV温东输变电工程实际总投资402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3.08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1.8%。500kV乐清电厂送出工程实际总投资390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62.86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7.3%。

  工程建设情况:500kV温东输变电工程于2006年9月开工建设,2008年4月竣工试运行。500kV乐清电厂送出工程于2007年4月开工建设,2008年7月竣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浙江省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浙江建安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环境监理单位: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规定了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并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进行环境管理。施工期间,施工临时占地布置在施工场区,施工作业严格控制在施工场界内,防止损害附近农作物和林木。塔位基面及基坑开挖时,严禁向塔位下方弃土。施工场地内设置污水沉淀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或用于工地洒水防尘。

  建设单位对环境保护工作实行部门负责制。对环境保护、文明生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制定了管理考核细则。

  三、验收调查结果

  工程采取了护坡、加高主柱基础等工程措施,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生态恢复及绿化措施,有效防止了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

  工程沿线有8处敏感点。监测结果表明,敏感点工频电场强度符合居民区工频电场4kV/m的验收标准;磁感应强度符合0.1mT的验收标准。在0.5MHz时,西头村、土墩塘村无线电干扰值超标,经调查,该段工程调查范围内,无广播电视发射台、导航台等无线电通讯设施和军事设施,两村居民收看电视多采用有线方式,因此本工程产生的无线电干扰影响较小。其他敏感点满足《高压交流架空送电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55dB((μV/m)))的标准限值。声环境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相应标准。

  大港—济南—枣庄成品油管道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港枣管线全线经过天津、河北、山东三省市的共计26个市县区,全长678.92公里,其中干线长614.87公里,支线长64.05公里,设计压力8.0MPa,年设计输量300万吨。港枣干线工程共设大港首站、沧州清管站、德州分输泵站、济南分输站、济南清管站、肥城分输泵站、兖州分输站、枣庄末站8座站场,18座线路截断阀室;建设德州、济南、肥城和枣庄等4条分输支线。工程占地面积合计1025.42公顷,其中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分别为37.02公顷和988.4公顷。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港枣成品油管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建设地点: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

  工程投资:本工程投资129000万元,环保实际投资总额1602.6万元,占总投资1.24%。

  工程建设情况:

  工程于2006年3月1日正式开工建设,2007年6月10日建设完成并试运行输油。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石油规划总院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天津市大港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枣庄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验收调查结果

  1、工程永久性占地大部分为耕地,给农业生产带来的损失,不可再恢复;施工期临时占地及时平整、复垦;因地制宜对空地进行平整绿化。工程采取了大量的水土保持措施,并实施了施工期水保监测,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工程管道沿北大港湿地保护区的沿海滩涂缓冲区边缘布线,在该保护区核心区沙井子水库的北大堤外向西绕过自然保护区;建设单位加强对管道通过该区域的施工期管理。港枣管道工程沿线生态恢复较好,对当地生态影响不大。

  2、工程大港首站供暖依托既有的市政集中供热,其余各站均采用空调采暖。枣庄末站混油处理工艺加热装置采用燃油锅炉,因管道运行以来一直输送柴油,该锅炉未投入使用。大港首站站场周界外的非甲烷总烃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限值要求。各站场所在区域平坦开阔、周围几乎没有居民区,工程对环境空气影响轻微。

  3、港枣线大港首站生产污水依托大港石化既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枣庄末站枣建有一套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混油工艺废水,因工程建成以来一直输送柴油该污水处理设备没有运行。沿线各站仅有少量卫生器具间歇污水产生,且经化粪池处理后不外排。工程在穿越大中型河流、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等敏感水体时,均采用定向钻方式;穿越荆泉水源地时,通过调整路由走向、增加管壁厚度、增设阀室等有效措施,减小了工程对水源地保护区的影响。

  4、工程沿线8个站场周围100米范围内均无居民区。首末站场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 相应级别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三阳河、潼河、宝应站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河道工程长45.45公里,(其中包括新建、扩建三阳河29.95公里,新建潼河15.5公里),宝应泵站;改建、赔建和修建跨河桥梁24座;重建、改建沿线影响工程节制闸、套闸、灌排泵站、支渠首等各类小型建筑物共240项。

  建设单位: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和宝应两县(市)

  工程投资:918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25.4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2.8%。

  工程建设情况:2002年12月27日开工建设;2005年10月8日完工;2005年10月9日开闸试通水。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验收调查: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监测单位:扬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验收调查结果

  1、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工程影响区内受人工干扰时间较长,无重点保护的陆生及水生珍稀动物;项目区域内以人工农业生态为主,没有重点保护的珍稀植物、古木。

  工程施工用地尽量利用永久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施工营地利用管理站的用地或租用当地民房,施工结束后尽量按其原土地里类型恢复、绿化或归还;弃渣被用于路基垫层。土方开挖结合堤防填筑,多余弃土放置三阳河东侧、潼河北侧,工程施工占地、弃土区、排泥场等均采取了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进行植物防护及绿化美化,目前河道沿线大部分植物生长良好,防护及景观效果较好。工程建设未对沿线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水环境污染影响调查

  工程河道沿线的地表水为Ⅲ类水体,符合功能区划的要求;河道管理处设有化粪池,所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或由环卫部门定期集中收集,基本不外排;宝应站管理处的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出水水质符合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的水环境造成影响。

  工程跨河桥的主要大桥设置了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苏北运河船舶污染综合整治由省交通厅负责实施,通过了竣工验收;《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现为《江苏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中扬州市的18个工程已完成15个,3个项目在建。扬州市淮河流域中2个南水北调控制断面的水质达到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和南水北调东线治污规划的要求。

  3、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工程沿线各管理站驻守人员较少(3-5人/站),采用电热水器和电水壶,取暖采用空调,未安装燃煤采暖锅炉。因此不会对沿线大气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调查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工程沿线各管理机构的生活垃圾。工程沿线各管理站生活垃圾收集后由专人负责集中外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堆放点,由有关部门统一进行处置。

  5、社会环境影响调查

  对工程移民采取就近后靠的方式安置,新安置的移民集中居住区设有垃圾集中收集站,收集后垃圾由乡镇的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活污水由各户收集后用来农田浇灌,对环境带来的影响十分有限。

  通过对输水河道不同监测断面漂浮物携带钉螺情况的逐月观察、现状有螺河段的诱螺观察、泵站抽水钉螺扩散可能性以及钉螺上爬能力的实验研究,获得了钉螺在现有工程条件下经输水河道迁移扩散的能力较低。并对钉螺易发区河堤边坡采取了水泥硬化措施,在防止水土流失的同时,也起到了破坏钉螺生境、防范血吸虫病的作用。

  台泥(英德)水泥有限公司2×6000t/d熟料带余热发电水泥生产线(二期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

  主生产区:新建2×6000t/d熟料窑外分解干法水泥主生产线(3#/、4#线)及配套的给、排水、循环水系统等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主生产线包括2台回转窑、2套五级旋风预热器和分解炉、2台原料磨、2台煤磨、2台水泥磨;储存系统建有石灰石预均化堆场1座;生料库2座、熟料库3座、水泥库10座、袋装水泥成品库1座及原料、产品输送系统等。

  矿山:石灰石由一期工程建设的清水径-井口面石灰石矿山以增加开采量方式提供,开采规模为18000t/d,扩建1间石灰石破碎车间、石灰石输送皮带长廊725 米及其他配套设施。

  环保设施:建各废气排放除尘设施共61台;生活区新建1套处理能力为5t/h生活污水处理站,生产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依托一期工程建设的1套处理能力为5t/h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

  建设单位:台泥(英德)水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英德市英城镇北部观音山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15.2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24亿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8.2%。

  工程建设情况: 2006年4月开工建设,2007年12月25日 及2008年2月1日3#、4#生产线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中非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生产设备冷却水经循环回用水管网回流至冷却塔冷却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化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处理、机修车间含油废水经除油处理后,与生产区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一期工程建设的处理能力为5吨/时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区生活污水排入生活区处理能力为5吨/时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厂区原有的自然水塘存放,用于洒水降尘、绿化,不外排。

  在窑头、窑尾共安装了4台高效静电收尘器,在原料制备、煤粉制备、水泥粉磨、物料储库及输送过程中各转运点粉尘排放处共设置了57台布袋式收尘器,对各工段有组织排放的含尘废气进行除尘处理;回转窑采用窑外预分解煅烧工艺,物料接触充分,含硫原辅料和燃料在熟料烧成过程中产生的大部分二氧化硫可被物料中的氧化钙等碱性氧化物吸收而滞留在熟料中;另加入尿素还原吸收在高温煅烧过程中产生的氮氧化物,减少氮氧化物排放;设置了半封闭预均化堆场和封闭的储库,采用密闭式传输、储运物料,厂内运输道路设有专人清扫、定时洒水降尘。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气流空气动力噪声的设备加装消声器;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安装减振装置;对高噪声源车间采用封闭隔声防护,加强厂界绿化,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返回各生产设施作为生产原料或成品,废耐火砖破碎后回用作原辅料;废润滑油渣喷入窑内焚烧处理或辅助設备润滑用;生活垃圾由当英德市环卫所收集集中处理;矿山废表土作复垦回填用土,废矿石全部与高品质矿搭配使用,目前暂无外排。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生活区、厂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处理后排入水塘暂存,全部用于厂区、矿区绿化除尘,不外排。

  (2)有组织废气排放

  3#、4#线窑尾

  3#、4#线窑尾电收尘器排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浓度及吨产品排放量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标准要求。燃煤含硫量最大值均为0.75%。

  窑尾废气排气筒高度为110米,符合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粤环函[2005]1033号《关于台泥(英德)水泥有限公司2×6000吨/日熟料带余热发电水泥生产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初审意见的报告》(110米)要求。

  3#、4#窑头

  3#、4#窑头电收尘器排口粉尘排放浓度及吨产品排放量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标准要求。除尘设施去除效率均为99.9%。

  煤粉制备、#6、#7水泥磨选粉机及磨机

  3#、4#煤磨收尘器、#6、#7水泥磨选粉机及#6、#7水泥磨磨机收尘器排口粉尘排放浓度及吨产品排放量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标准要求。#7水泥磨磨机收尘器粉尘去除率为99.9%。

  石灰石破碎、输送、生料储存

  3#破碎机、二期石灰石长皮带地坑、3#生料磨入磨一段、二期石灰石转运站、3#生料均化库底、4#生料均化库顶、4#生料入窑提升机收尘器排口粉尘排放浓度及吨产品排放量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标准要求。

  水泥配料、储存、水泥包装、发货

  二期水泥配料站#7磨长皮带、水泥磨输送皮带#6磨打散机、水泥库顶13#、14#、水泥包装及成品库-01、-03、-05及水泥汽车散装站成品库顶下料口-04、-05、-06收尘器排口粉尘排放浓度及吨产品排放量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标准要求。水泥库顶14#收尘器粉尘去除率为99.8 %。

  熟料储存、输送

  3#熟料库旁(2)、(3)、4#熟料库旁 (1)、4#熟料库顶出口、二期熟料发散库顶下料口-01收尘器排口粉尘排放浓度及吨产品排放量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标准要求。4#熟料库旁 (1) 收尘器粉尘去除率为99.9 %。

  煤粉制备、水泥配料、水泥磨、水泥包装、发货等主要设施废气排气筒高度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标准要求。

  (3)无组织废气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粉尘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

  (4)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外共设2个厂界噪声监测点,各监测点昼、夜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总量控制

  废水无外排。废气粉尘排放总量190.0吨/年,二化硫排放总量<60.8吨/年,均符合英德市环境保护局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四、矿山开采调查

  矿山开采采取了相应的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措施,修建了排水沟、雨水收集沉淀池,在矿山道路路边、运矿路边坡进行了喷草植树绿化,对开采终了的开采面进行复土绿化,有效的控制了水土流失发生。废矿石全部搭配使用,暂无存放。

  统一能源(湖州)热电有限公司迁建技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3炉2机,即3台75t/h循环硫化床锅炉和15MW抽凝式汽轮机组及6MW背压式汽轮机组各1台,配套建设3台高效布袋除尘器、3套石灰石配料添加系统、共用1座210米烟囱、1套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1套化学水处理系统,并安装了消音器等隔声降噪设施;新建封闭煤场及煤码头;同步建设了配套的供热管网。

  建设单位:统一能源(湖州)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3.3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2227.6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6.75%。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6年11月开工建设,2008年8月投入试生产。除尘、脱硫系统同步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热电工程设计研究所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国机械工程安装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期工程采用布袋除尘、添加脱硫剂治理锅炉排放烟气。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粉煤灰和炉渣,全部综合利用。

  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关停并拆除了2台12兆瓦供热机组及配套设备。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烟囱总排口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烟气黑度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中第3时段标准要求;氟化物最大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1~3号锅炉排放的烟气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中的第3时段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的颗粒物、氟化物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浓度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总排口的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新扩改二级标准限值要求。3个雨水口外排清下水的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新扩改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共布设5个噪声监测点,北厂界、东厂界噪声夜间超标,其外侧为空地及高速公路,没有敏感点。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年平均运行5500小时计算得出,本期工程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年排放量分别为29.3吨、394.9吨、476.6吨、3.05吨。烟尘、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均满足浙江省环保局批准的总量指标要求。

  华能瑞金(赣州)电厂一期工程(2×300MW机组)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华能瑞金(赣州)电厂一期工程(2×300MW机组)新建2×300MW燃煤发电机组和2台1025t/h煤粉锅炉,每台锅炉配套建设2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和1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新建1座210米烟囱;新建除灰渣系统、脱硫系统、贮煤场、输煤系统及相应的生产辅助附属设施等。新建废水处理系统(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含煤废水、脱硫废水)、除灰系统(含灰场) 、消音降噪、绿化、在线监测系统等

  建设单位:华能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县茅店镇东北面6km的上坝村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227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7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1.33%。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2007年4月开工建设,于2008年12月1日试运行,脱硫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江西省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重庆电力建设总公司江西省水电工程局、北京电力建设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建设安装2台300MW燃煤发电机组和2台1025t/h煤粉锅炉、每炉配2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和1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各类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采用灰渣分除、干出灰、湿排渣方式,对干灰进行粗细分排,提高灰渣综合利用的品质。同时建有干灰场,在综合利用受阻时,用加盖式自卸卡车运至干灰场碾压堆放。渣则通过汽车运至灰场存放。目前,粉煤灰、炉渣和石膏利用率为100%。

  三、验收监测结果

  1#、2#锅炉烟气经过静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进一步处理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3时段标准要求。

  2台锅炉烟气通过210米烟囱排放,排放烟气黑度为林格曼级小于1级,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的要求。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比对结果表明,两台机组的SO2、NOx、颗粒物在线监测仪的相对准确度达到HJ/T76-2007的要求。

  根据监测结果计算,瑞金发电厂一期(2×300MW)工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为312t/a 、488t/a和6750t/a ,均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工业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验收监测期间,华能瑞金电厂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脱硫废水、含煤废水经处理设施处理后回收利用不外排,工业废水、生活污水、脱硫废水、含煤废水所测项目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的要求。

  厂区雨水总排口取水样监测项目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的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期间,6个点位的厂界噪声昼间监测最大值为64.0dB(A),均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Ⅲ类标准65 dB(A)要求。夜间厂界西、厂界西南和厂界南侧西段噪声最大值分别为56.8dB(A)、61.9 dB(A)和60.5 dB(A),超过(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Ⅲ类标准55的限值要求,夜间噪音超标值分别为:厂界西1.8 dB(A)、厂界西南6.9 dB(A)、和厂界南侧5.5 dB(A)。但是厂界西、厂界西南和厂界南侧为荒山坡,无人居住。夜间厂界其他监测点位均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Ⅲ类标准55 dB(A)要求。

  3个环境敏感点的噪声昼间监测最大值为63.8dB(A),均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Ⅲ类标准65 dB(A)要求;夜间朱屋圆村监测最大值为58.4dB(A)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55 dB(A) 限值3.4 dB(A);夜间陈屋村2个监测点位均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Ⅲ类标准55 dB(A)要求。

  北京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第二工厂(厂区)20万辆轿车及研发中心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四大工艺生产车间、研发中心以及配套的公用动力系统。项目建成后,实现生产规模为年产整车20万辆轿车。

  建设单位: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汽车城内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为7044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58万元,占总投资1.83%。

  工程建设情况:该项目于2006年开工建设,2008年5月竣工并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航天建筑设计研究院环境保护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北京韩星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北京韩星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涂装废气经文式水漩废气净化,由2个40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电泳、喷漆烘干炉产生的有机废气进入焚烧炉焚烧后由1个3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烟尘经废气罩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补漆房产生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法进行净化处理;整车发动机检测尾气经废气罩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磷化废水单独处理一类污染物达标后,与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北京市顺义区污水处理厂,并在涂装车间车间排口设置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工程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废漆渣、废有机溶液、污水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北京市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理,包装材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1、 废气

  (1)涂装车间

  ①喷漆废气排放

  1#、2#喷漆废气中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

  ②烘干废气排口RTO(3#)废气排放

  喷漆室(3#)排气筒废气中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

  (2) 燃气锅炉房废气

  锅炉房烟气(4#)排气筒中烟尘、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均满足北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07)中标准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超过北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07)中标准限值。

  (3)总装车间

  ①尾气检测室废气(5#、6#)废气排放监测结果

  发动机测试废气(5#)、(6#)排气筒中一氧化碳、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

  I#等效排气筒一氧化碳、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最大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

  ②补漆间排口(7#、8#)废气排放监测结果

  补漆间排口(7#)、(8#)排气筒废气中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

  II#等效排气筒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

  (4)无组织排放

  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

  2、废水

  (1)磷化处理设施出口pH范围值、SS、总锌最大日均值均达到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总镍、总镉、总铬、总铅最大日均值排放浓度均达到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表2一类污染物标准限值要求。

  (2)污水处理站排水中pH范围值、SS、COD、BOD、石油类最大日均值排放浓度均达到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3)厂区废水总排口pH范围值、SS、COD、BOD、石油类、动植物油、总锌、总镍各项污染物最大日均值排放浓度均达到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3、噪声

  本项目南侧厂界、西侧厂界、北侧厂界噪声值均小于标准限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2008小时计算,二甲苯年排放量为8.82 t/a,CODcr排放量为6.7 t/a,低于环评预测值。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150吨转炉、连铸及1780毫米热连轧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包括150吨转炉2座、双击双流板坯连铸机2台、1780毫米精轧机生产线1条。

  建设单位:河南省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安钢厂区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38亿元,环保投资27000万元,占总投资的7.0%。

  工程建设情况:2006年10月动工,2008年7月建成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黄河水资源保护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安钢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转炉一次烟气采用二文三脱湿式除尘,回收期煤气经精除尘进入10万m?转炉煤气柜,非回收期废气经80m高烟囱达标排放;混铁炉废气、铁水预处理废气、转炉二次废气、精炼炉及散状料上料和精轧机组废气均分别建设有配套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工程浊水处理主要建设有转炉煤气洗涤废水处理系统、连铸废水处理系统和轧钢废水处理系统。转炉煤气洗涤废水经粗颗粒分离、斜管沉淀池、冷却后循环,连铸废水经旋流池、化学除油器、冷却后循环,轧钢废水经旋流池、平流沉淀池、过滤器、冷却后循环。各种噪声源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冶炼钢渣全部送安钢综合利用公司经捡选废钢、分级处理后外销作混凝土骨料或铺路,各类含铁氧化铁皮、污泥和除尘灰收集送烧结配料利用。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①验收监测期间,2#150吨转炉一次烟气经除尘净化煤气回收系统处理后外排废气、3#150吨转炉一次烟气经除尘净化煤气回收系统处理后外排废气、2#、3#150吨转炉二次烟气经除尘净化煤气回收系统处理后外排废气烟尘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炼轧精炼炉外排烟气、混铁炉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外排废气、铁水脱硫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外排废气烟尘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钢坯加热炉外排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钢坯加热炉85m高烟囱出口烟气黑小于1级,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精轧机组产生的废气经塑烧板除尘器处理后外排废气中烟尘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热连轧浊水处理系统溢流口废水中pH测定值范围为7.30~7.37,其他各监测因子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COD 56.6mg/L、氨氮0.15 mg/L、石油类1.5mg/L、悬浮物28mg/L。浊水处理系统废水通过溢流口进入安钢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安钢二炼轧车间南厂界外1米噪声监测点位昼、夜间噪声测定值范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该工程各种固废年产生量约55万吨,其中转炉钢渣、精炼炉炉渣、脱硫渣、铸余渣均由安钢综合利用开发公司磁选回收废钢,剩余部分进行颗粒分级,加工后返回烧结厂利用或外售作为生产建材的原料;除尘器尘泥返回烧结厂利用;水处理污泥炼钢降温材料或返回到烧结厂配料;氧化铁皮作为炼钢降温材料或返回到烧结厂配料;废弃耐火材料外销给耐火材料厂家回收利用;切头尾、废轧辊及废料返回到炼钢厂作为废钢;废油脂由安阳方鼎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回收。

  5、  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及环评报告中的数据计算得出,该工程烟尘年排放总量为230吨/年,SO2年排放总量为110吨/年,氮氧化物年排放量为625吨/年。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塔山2×600MW坑口电厂新建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工程新建2台600MW发电机组,配套2×2060t/h锅炉。同时配套建设2台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采取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除灰渣系统、煤场及输煤系统、水处理系统、冷却系统、贮灰场等及相应的公辅设施。

  建设单位:同煤大唐塔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口泉乡榆林村西北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47.8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4.92亿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0.3%。

  工程建设情况:2006年11月开工建设,两台机组分别于2008年7月和10月建成投运。

  环评编制单位: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山西省电力公司电建一公司、二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的废水经相应的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工程产生的烟气经2台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处理后由240米烟囱排放。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1、2号机组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限值要求。烟囱出口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标准。

  2.废水及地下水

  验收监测期间,工业废水经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进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

  验收监测期间,三个地下水监测井中的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水质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全部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试运行5个月产生固废总量60万吨量(粉煤灰50万吨、炉渣5万吨、脱硫石膏5万吨)。灰渣利用率约为70%,脱硫石膏利用率为60%。部分综合利用,剩余部分排入新建的贮灰场堆存。

  5.污染物总量控制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时间5500小时计算得出,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年排放量分别为545吨、534吨、9389吨,均符合山西省环境保护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厂工程(2*1000MW)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2×1000MW超超临界发电机组,配套建设静电除尘器及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7#机组预留脱硝空间、8#机组安装脱硝装置位置。二期二台900MW机组(5#、6#机组)同步安装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其他配套工程还包括新建煤场、取水泵房和1个5万吨级煤码头和2千吨级石灰码头。

  建设单位: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约88亿元,其中环保设备投资约17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9.7%。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6年2月开工建设,卸煤码头于2007年9月建成;7#机组于2008年3月投入试运行; 8#机组于2008年7月投入试运行,脱硝系统于2008年12月建成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电力工业部华东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锅炉烟气采用双室4电场除尘器及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脱硫装置,7#机组预留脱硝空间、8#机组安装脱硝装置位置,处理后的烟气经240米高烟囱排放。工程采用直流冷却方式。主体工程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煤码头产生的工业废水经处理后排入长江。工程对各类噪声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工程年产生固废约55.54万吨。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综合利用,脱硝废弃催化剂尚未产生,拟委托上海市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 7#机组烟气排放出口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要求。7#机组除尘设施的除尘效率在98.9%~99.3%之间,脱硫设施的脱硫效率在93.2%~95.1%之间。

  8#机组烟气排放出口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要求。8#机组除尘设施的除尘效率为98.04%~98.99%,脱硫设施的脱硫效率为96.79%~98.17%,脱硝设施的脱硝效率为63.87%~79.33%。

  三期全厂(7#、8#机组)二氧化硫排放速率最高为968千克/时,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

  二期5#机组脱硫装置进口烟尘的折算浓度加权平均值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2时段要求;脱硫装置出口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浓度及烟气黑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2时段要求。5#机组脱硫设施的脱硫效率在95.67%~99.81%之间。

  煤码头除尘机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石灰码头除尘机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外高桥第三发电厂厂界、煤码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抽测3个煤码头的沉煤池pH值每日范围值及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日均浓度值均符合《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表4中二级排放标准。

  石灰石码头共3个石灰石沉淀池,抽测其中2个。石灰石沉淀池pH值每日范围值及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日均浓度值均符合 《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表4中二级排放标准。

  码头油污水处理设施出口pH值每日范围值及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日均浓度值均符合《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表4中二级排放标准。

  发电机组温排水处理装置出口pH值每日范围值及化学需氧量日均浓度值均符合《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表4中的二级标准;温排水处理装置进、出口水温温差在8.0~10.0℃之间。

  厂界共布设3个噪声监测点,昼间测量结果范围值为54.7~72.8分贝,其中1#、2#测点昼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3#测点超标;夜间测量结果范围值为54.2~72.8 dB(A),其中1#测点达标,2#、3#测点夜间超标。厂区东边界外为外高桥电厂四期预留地,无居民居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项目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总量分别为:<3.19吨/年、<0.01吨/年;废气中的粉尘、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为:2.09吨/年、1.59×103吨/年、4.53×103吨/年、9.44×103吨/年。

  二期5#机组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71吨/年、384吨/年、7930吨/年 。二氧化硫总量削减了13834吨/年。

  马钢“十五”后期、“十一五”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总体规划烧结、焦化、炼铁、炼钢四项工程以及马钢150万吨/年链蓖机-回转窑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2×360m2烧结机及其配套工程、2×70孔7.63米复热式焦炉系统工程、2×3600m3高炉及其配套工程、2×300吨转炉与钢水精炼、高效板坯连铸机工程、CCPP自备电厂、氧气站、空压站、能源中心、150万吨/年链篦机-回转窑工程及办公生活设施等。

  建设单位: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马鞍山市金家庄区慈湖镇慈湖工业区(马钢新区)。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为26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5.6亿元,占总投资的9.86%。

  工程建设情况:马钢总体规划烧结、焦化、炼铁、炼钢等四项工程于2005年7月开工建设;150万吨/年链蓖机-回转窑工程工程于2006年9月开工建设。项目中各项环保设施的建设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马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冶焦耐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马鞍山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生活污水建设了9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道路喷洒和绿化等。

  建有32套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水循环率达97.48%,全厂在慈湖河设1个废水排放口,外排废水全部达标。

  建有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75台,排气筒出口全部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建有钢渣在线处理设施,固体废物的年产生量为339.9万吨,通过返回生产系统利用或外销利用等方式全部进行处理或综合利用。烧结焦化落地堆场防风抑尘网正在建设,新建综合料场防风抑尘网4月初开建。

  以新代老对老烧结机进行脱硫改造,淘汰了4座小高炉、1台90平米烧结机和4台小轧机。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1)有组织排放

  烧结机头、机尾以及石灰窑顶除尘器、链篦机-回转窑系统主抽风除尘器出口烟尘、SO2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表4中二级标准要求。

  烧结系统成品筛分除尘器、石灰原料除尘器、熔剂系统除尘器、燃料配料、原料场CC-2、CC-4、CC-8除尘器、链篦机-回转窑环境收尘除尘器和矿槽除尘器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焦炉加热烟气排气筒、出焦除尘器出口废气中烟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各煤转运除尘器、炉前焦库和筛焦楼除尘器、干熄焦除尘器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炼铁系统煤粉制备除尘器及高炉槽下除尘器出口废气中烟尘、SO2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高炉出铁场除尘器出口粉尘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铁水脱硫、转炉上料、地下料仓、铁水倒罐站和热轧机各除尘器出口外排废气中烟(粉)尘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炼钢系统石灰窑除尘器出口废气中烟尘、SO2最大排放浓度、二次烟气除尘器出口废气中烟尘、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表4中二级标准要求。

  CCPP排气筒外排废气中烟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烟气黑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03)中相应标准要求。

  (2)无组织排放

  2座焦化炉顶4个测点排放颗粒物、苯可溶物、苯并(a)芘最大浓度监测值符合《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996)表2中相应标准。

  原料场4个测点浓度最大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应标准要求。

  2座高炉4个测点颗粒物浓度最大监测值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3相应标准要求。

  2、废水

  焦化酚氰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废水中苯并(α)芘的最大日均值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冷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水中六价铬的最大日均浓度符合《钢铁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13456-92)。

  厂区总排口(2#)外排废水pH、COD、SS、油类、挥发酚、氰化物、氨氮等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钢铁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13456-92)。

  3、噪声

  厂界共布设12个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全部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夜间噪声除1#、4#、8#、9#四个测点超《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外,其余8个点的夜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厂界外4个噪声敏感点监测点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全部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二氧化硫、烟(粉)尘、COD、石油类、氨氮等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均小于环评总量指标。

  西部大通道重庆至长沙公路水江至界石段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西部大通道重庆至长沙公路水江至界石段工程

  建设内容:西部大通道重庆至长沙公路是宁波至樟木国家重点干线公路的组成部分,是连接我国西南、中南、东南的重要横向干线,也是连接重庆市几个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地区的交通要道。该项目起于重庆南川市的水江镇,经南川、巴南,止于巴南区的界石镇,与渝黔高速公路界石立交相连。公路全长84.6公里

  建设单位: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南方建设分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

  工程投资:总投资50.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5亿元,占实际总投资的14.84%

  工程建设情况: 2004年8月6日开工建设,2007年11月28日竣工通车试运营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同济大学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重庆市永晟环保工程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长安大学

  环境监测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环境监测站

  环境监理单位:重庆市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 环保执行情况

  工程准备期间,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明确提出环保条款;在施工期间采取了废水处理、除尘、降噪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等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工程临时占地的恢复、以及路基工程防护措施及公路两侧的植树,达到了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沿线服务设施没有安装燃煤锅炉,污水处理设施自通车之日起投入使用,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外排;未对南彭水库、凤嘴江、白院墙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环境监理纳入工程监理之中;有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没有落实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

  三 验收调查结果

  1、生态环境

  ⑴工程主线实际永久性征用土地8936亩,比环评时7000.37亩增加了1935.63亩,导致实际征占的土地比环评时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可预计数量低(平均每公里仅占地82亩);

  ⑵公路防护以生态防护为主、工程防护为辅,防护效果良好;

  ⑶排水设施较完善,能起到良好的输导径流、防冲刷、保证路基稳定的作用;

  ⑷取土场、弃土场全部进行了复耕或绿化的生态恢复,临时场地有2处设备没有撤除完毕,要在撤除设备后进行生态恢复,其他全部进行了生态恢复;

  ⑸建设单位对公路立交区、中央分隔带、路基边坡、隧道口、沿线服务设施等处进行了全面的绿化,植草约272万平方米,栽植乔木55万株,灌木272万株。经现场调查,公路沿线植被生长状况良好,公路建设后植被覆盖度、生长状况等与施工前没有明显的改变,;

  ⑹经过对沿线生态环境的现状调查及现场踏勘,以及向有关主管部门咨询,评价范围内没有经过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聚集地。离国家自然保护区金佛山尚有20多公里。

  ⑺公路线形美观,服务区、收费站和停车区风格独特,景观效果也很好,能够与自然环境相融合。

  2、声环境

  ⑴车流量

  公路车流量(折合为标准小客车)为5329量/天,达到工可预测初期(2008年)车流量的52.9%

  ⑵敏感点噪声监测及评估结果

  ①4类区:全部达标;

  ②1类区

  昼间:全部达标。

  夜间:水江镇学校、光彩中学夜间不上课,未进行监测;

  蟹塘居民区、油房等2个敏感点达标;

  冯家湾、蒿棱湾等2处敏感点超标1.4分贝、1.7分贝;

  亩新村(两侧)、澎家湾等3处敏感点不同程度超标4.4分贝~6.4分贝。

  ⑶降噪措施落实情况

  目前车流量较小,环评批复要求采取降噪措施的敏感点与公路的相对位置关系也有所变化,建设单位没有采取工程措施,预留了450万资金。

  3、水环境

  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和收费站,均设置了地埋式二级生化处理装置,监测结果表明,处理后的污水废水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南川收费站达标污水外排至城市污水管网,其他服务设施外排至边沟。

  4、空气环境

  公路沿线服务设施没有燃煤锅炉,用空调采暖,隧道有通氧设备,不会对周围大气产生明显影响。

  5、固体废物

  沿线服务区、停车区和收费站均集中收集在垃圾箱、池中,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6、社会环境影响

  该项目比较好的解决了高速公路的拆迁和通行阻隔社会影响问题。

  ⑴建设单位设立了征拆办事机构,在公路沿线各级政府和村委的积极努力下,从工程建设整体利益出发,进行了统筹安排,并按照国家和重庆地方的相关征地拆迁补偿政策,落实了征地拆迁补偿政策。

  ⑵本公路桥梁、涵洞、通道设置密度适中,平均每公里有车、人行横向通道2处,每公里公路平均有地表径流通道3处,较好地满足了两侧居民对外交往和农业耕作的需要和疏通泾流、保护水利设施的要求。

  鉴于本工程未完全落实环评批复要求,环境保护部拟对其下达限期改正。

  苏通长江公路大桥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线路全长34.836公里,主要由北岸接线工程、跨江大桥工程和南岸接线工程三部分组成。沿线设施服务区1处、主线收费站2处、匝道收费站3处。

  建设单位:江苏省苏通大桥建设指挥部

  建设地点:江苏省的苏州、南通市。

  工程投资:85亿元

  工程建设情况:

  苏通长江公路大桥工程于2003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2008年3月建成,6月30日正式通车、投入试运营。

  环评编制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验收调查: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监测单位:江苏省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没有落实的要求是:1、环评报告书建议危险品运输车辆不走苏通大桥,而采用现有通常——常通汽渡分流的交通管理措施。验收阶段苏通大桥的实际情况是允许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的,环境风险应急措施不完善。2、建设单位落实了环评报告书以及批复文件中的部分降噪措施,降噪效果不甚理想,目前仍有敏感点超标情况。其他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

  三、验收调查结果

  1、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了多种鱼类保护措施,如缩短了水下作业时间、开展增殖放流等,并对渔民和海洋渔业局进行了补偿。全线设置33座桥梁、100处涵洞、25处通道、3座互通立交和3座分离立交,减缓了公路的阻隔影响。工程线路、服务区等主体工程永久占地5070.09亩,取土场1554亩。临时战地恢复原貌或地方利用,取土场施工结束后与当地政府和居民协商,已恢复成鱼塘。对边坡采取了工程与植被相结合的防护措施,设置了完整的排水系统,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

  2、声环境影响调查

  (1)车流量

  监测期间24小时车流量为39330准小车/日,达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2010年预测车流量48505辆/日的81%。昼间平均车流量为1914标准小车/小时,夜间平均车流量为1088标准小车/小时。全天大、中、小型车流量比为:1.71:1:3.42。

  (2)敏感点噪声达标情况

  在8个噪声监测点中,小海镇庙桥村、张芝山镇通启村、陆市林家巷昼间噪声均出现超标。张芝山镇通启村超标最大,达到9.4dB(A),其余监测点昼间噪声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4类区域噪声昼间70dB(A)限值。8个噪声监测点的夜间噪声均出现超标,张芝山镇通启村超标最大,超标23.5dB(A)。

  36处未监测敏感点中,除汤家窑外,昼间噪声评估值均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4类区域昼间噪声限值。夜间所有噪声评估值均不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4类区域夜间噪声限值,超标1.7dB (A)~9.0dB(A)。

  (3)建设单位已安装4处声屏障,并在部分路段种植松柏和乔木隔声。声屏障可使昼间噪声降低6.4~16.5dB(A),夜间噪声降低8.1~18dB(A),降噪效果良好。绿化带可使噪声昼间降低0.4dB(A),夜间噪声降低1.0~13.dB(A)。绿化带降噪效果甚微。

  3、水环境污染影响调查

  沿线各设施均安装了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验收监测和类比分析表明,各沿线设施外排生活污水除氨氮超标外,其余指标均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调查

  工程沿线服务区、管理公司、收费站共有人员435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均堆放在指定地点,由环卫车集中收集外运,统一处理。

  鉴于本工程未完全落实环评批复要求,环境保护部拟对其下达限期改正。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道江发电公司三期供热工程(2×200兆瓦)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2台200MW单抽凝汽供热机组(1#、2#),配置2台670吨/时煤粉炉,替代本厂1×6MW机组,同步建设除尘、脱硫系统,新建贮煤场、含煤废水处理系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等,其他依托原有设施。

  建设单位: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道江发电公司

  建设地点:吉林省通化市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为1745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7278.8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实际总投资的15.63%。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6年3月31日开工建设,2007年12月建成,1#机组于2007年12月25日投入试运行,2#机组于2007年12月9日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锅炉烟气采用双室五电场除尘器及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脱硫装置,处理后的烟气经180米高烟囱排放。工程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用于冲渣,灰场未建截洪沟和截留井;灰场灰水部分返回厂内,部分外排至浑江。工程对各类噪声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工程炉渣年产生量为43.44万吨/年,全部经灰管水力输送至贮灰场临时贮存;干灰(粉煤灰)年产生量为63.71万吨/年,综合利用率为100%;脱硫石膏年产生量为2.63万吨/年,综合利用率为100%。电厂于2004年7月13日关停拆除了6MW背压机组,原7#、8#锅炉烟气脱硫除尘工程于2007年完成并通过吉林省环保局组织的验收。三期工程建成后新增供热面积590万平方米,替代供热区域内169台供热小锅炉。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三期工程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部分用于冲渣至灰场。冲灰水部分回用,部分经贮灰场废水排放口排入浑江。验收监测期间,贮灰场废水排放口排放的废水中pH值范围为9.59~9.97,SS、COD、氟化物最大日均浓度值分别为57毫克/升、17毫克/升、5.76毫克/升,除pH监测值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外,其他各项监测因子监测值符合标准要求。砷、汞最大日均浓度值分别为0.0240毫克/升、0.00012毫克/升,铅未检出,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1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贮灰场周围各地下水验收监测点位中pH值范围为6.52~6.70,总硬度、硫酸盐、氟化物、砷、汞、铅浓度的最大值分别为231毫克/升、79.9毫克/升、1.51毫克/升、0.00023毫克/升、≤0.00001毫克/升、≤0.00009毫克/升,除☆2井水中氟化物超标外,各监测点位井水中各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氟化物最大值超标0.5倍。

  1#、2#锅炉外排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要求;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超过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要求;烟囱出口烟气黑度符合 GB13223-2003 标准要求。

  贮煤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在下风向周界外三个监控点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值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197-1996)标准要求。

  西厂界2个噪声监测点昼、夜间监测值范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全厂废水仅有部分冲灰水经贮灰场废水排放口排入浑江,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的结果计算:三期工程投产后全厂废水排放总量为96万吨/年,COD排放总量为15.36吨/年,符合吉林省环保局环控字[2006]10号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COD 20吨/年),但超过通化市人民政府通市政函[2007]75号文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COD 4.0吨/年)。

  三期工程2台锅炉烟尘排放总量为381吨/年,SO2为1294吨/年,NOx为7380吨/年。

  三期工程投运及原7#、8#机组烟气脱硫改造后,全厂烟尘排放总量为539.2吨/年,SO2为2046.8吨/年,烟尘排放总量达到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烟尘900吨/年),SO2排放总量超过总量控制指标要求(SO2 1800吨/年)。

  鉴于本工程未完全落实环评批复要求,且存在多项污染因子超标排放,环境保护部拟对其下达限期改正。

  荣成华泰汽车有限公司新增7万辆多功能乘用车整车及发动机技术改造项目(整车部分)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冲压和涂装车间,扩建焊装和总装车间,配套建设公用辅助设施,生产能力7万台/年。

  建设单位:荣成华泰汽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荣成市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23.02亿元,环保投资2171.2万元,占总投资的0.94%。

  工程建设情况:2005年9月动工,2007年7月建成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环保研究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湖北十堰东风涂装设备有限公司、江苏新裕泰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喷漆室废气经水旋式净化装置处理;电泳及喷漆烘干炉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燃烧净化后通过4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烟尘经集中收集罩收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总装车间补漆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法进行净化处理。涂装车间含第一类污染物废水没有单独处理装置,涂装车间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荣成市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亦排入污水处理厂。各种噪声源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临时存放场地,定期由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处理公司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总装车间及涂装车间电泳、面漆、中涂烘干室及喷漆室各排气中SO2、NOx、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焊装车间及涂装车间各排气筒中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除电泳烘干排气中的苯排放浓度超标外,其他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厂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及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出口镍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78-1996)表1标准。厂内污水处理站总排口pH、CODCr、BOD5、氨氮、SS及石油类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夜间43.0分贝~63.7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点噪声57.0分贝~60.2分贝,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本项目喷漆残渣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由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处理公司处置。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COD 7.8吨/年、氨氮0.9吨/年、石油类<0.4吨/年,符合荣成市人民政府核定总量指标。

  鉴于本工程未完全落实环评批复要求,且存在超标排放,环境保护部拟对其下达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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