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城市规划职业制度与职业教育

2008-06-03 17:10:30

一、城市规划职业及职业制度
  1.城市规划职业与职业组织的形成与现状
  英国是工业革命的发源地,以蒸汽机发明为代表的工业革命极大地促进了工业化进程和经济发展,同时由于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人口向城市聚集,带动了城市化的进程。高速的经济建设和城市化既给城市带来了发展的机遇,也造成了诸如城市规模急剧膨胀、交通拥挤、住房困难、环境恶化、疾病流行等严重问题。顺应形势的需求,一些有识之士开始研究城市问题。如霍华德提出了"田园城市"的理论,虽不可能完全解决城市的实际问题,但却对理想的城市模式做出了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探索。1909年利物浦大学创建第一个城市规划专业,之后承接了"阳光港"城市规划设计项目,对人类居住地模式进行了开创式的实践实验。但是理想与现实城市之间有巨大的差异,如何解决城市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实现其理想,就需要一批具有知识、技能和价值观的专门人员来从事这项工作,有计划地合理安排各类用地和建设,促进城市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19世纪由于建设发展的需求已经产生了三个相关的职业与职业组织:1818年成立,1828年获皇家恩准并授权的土木工程师协会;1834年成立,1837年获皇家思准并授权的建筑师协会;1868年成立的测量师协会。在当时尚未产生规划职业和职业协会的情况下,针对19世纪的城市问题,这三个协会与公共卫生组织在19世纪末也曾学习欧洲,尤其是德国的一些做法,共同拟定了一些城市建设的标准,如建筑物的间距、高度要求等等。这三个职业协会及人员当时均认为自己这个职业可以从事城市规划工作,并引发了争论。虽然当时从这三个职业中分离了一部分职业人员专门从事城市的研究并试图解决城市问题,但实际上这三个职业的知识结构和技能与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要求均有相当的差距。城市发展和建设的需要呼唤着一个新的学科和职业--城市规划学科和职业。
  1905年第一次出现了"城市规划"这个名词,1909年英国出台了第一部《城市规划法》,这些都进一步推动了城市规划学科和职业的产生。1913年有关人员召开了一次非常重要的全国性的会议,专门研究讨论了城市规划的问题,讨论了哪些人、什么样的人可以从事城市规划职业,制定了初步的职业标准。1914年成立了第一个规划职业组织--城市规划协会(Town Planning Institute)。本世纪20到30年代英国开始出现了区域规划和国家规划,40年代由于战后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的需要,城市规划有了迅速发展,编制出台了历史上有重大影响的一些规划报告和政策,如伦敦及大伦敦规划,关于地方政府在人口、经济、工业和公众利益的作用的规划报告,关于乡村地区规划的报告,关于城市改善的规划报告,关于社会安全、保障的规划报告。1946年政府出台了《新城规划法》、《国家规划法》,1947年出台了《城乡规划法》等等。至此,城市规划学科和职业已日趋成熟并有了迅速的发展,城市规划职业已涵盖了国家(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乡村规划全部工作范围。由于学科的形成发展、职业的教育标准和职业标准的成熟完善需要实践经验和时间,加上前述三个职业组织的长期反对和争论,直到1959年城市规划协会(TPI)才正式获得皇家授权,颁发皇家认可的职业规划师资格证书,形成完善的规划职业制度。1971年城市规划协会正式更名为英国皇家城市规划协会(RTPI)。
  英国皇家城市规划协会是英国女王及政府认可并授权的规划师职业组织,参加议会院外活动,向政府提供政策建议,管理职业规划师队伍,制定职业规划师标准及审查颁发皇家规划师资格证书,制定规划师职业资格标准和教育标准,组织对职业规划教育认定工作,制定规划师职业道德准则及执行纪律,制定职业规划继续教育规定并组织培训、监督检查,组织国内外学术交流,出版刊物,就业指导等等。协会最高层理事会由各地区分部及各类代表选举产生,理事会下设管理委员会为日常工作班子(类似我国社团秘书处)。常设机构只有29名工作人员,许多工作由选举产生的各类工作委员会和14个地区分部负责进行,一般分部仅有 l一2名或根本没有雇员,多数是兼职(图1)。
  早期会员均为有资格证书的职业规划师,近年来有变化。现有会员17,000余名,其中15,000名左右为正式会员和资深会员,均为持证职业规划师,其余为学生会员和技术会员。技术会员一般为在规划部门工作的熟练的有经验的其它技术人员,如技术员、管理执法人员、生态环境、交通、考古、工程技术等人员。10年前90%会员在政府部门工作,但近十几年来保守党执政后,为了削弱工党的力量(多数地方政府为工党执政),执行了削弱地方政府权力,压缩地方政府职责,采取私有化等政策,因此地方政府的城市规划部门和雇员都受到很大影响。目前会员中5%在中央政府就职,60%在地方政府,15%在私人和公共机构,5%在教育机构,10%在海外,5%在其它部门就职。
  2.城市规划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取及职业准入标准
  早期的规划专业教育尚未形成体系,多数从业人员是其它专业毕业并获得其它职业资格的人员。为了保证从业人员的知识、技能符合职业要求,达到一定水准,建立了培训和考试制度。后来随着规划专业教育的发展和职业规划教育认定标准的制定,从30年代起开始了规划教育认定制度,从此会员获取证书有了两条途径。60年代后,随着规划事业发展和规划职业的迅速增加,高校规划教育有一个很大发展,形成从本科、研究生,全日制、半日制的完整体系,并具有了相当规模。其它专业毕业的人员从事规划职业的人数迅速减少,绝大多数从业人员经过认定的院校规划专业学习毕业,加上七、八十年代后协会经费上的短缺,1984年决定取消考试制度,1990年正式停止了考试制度。目前英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仅与教育认定制度和规划实践经验相关。
  目前申请资格证书的条件为:从获得协会规划教育认定的高校规划专业毕业,经过一定年限的规划实践者方可申请。实践的年限为:四年本科毕业者二年实践,二至三年研究生毕业者一年实践。协会设有一个专门委员会负责接受申请,审查批准,颁发证书,取得证书后即为正式会员。
  3.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城市规划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始于1918年,1990年最终停止,前后实行了72年。考试的所有事务,包括出题、判卷、考试的组织工作,统一由协会负责组织进行。每年一次,协会在全国设立若干考试地点,考试分两级。
  第一级的考试对象是未受过规划专业教育但具备中学学历的从业者,考前一般都经过自学或受过专业培训。考试的目的是为测验考试者进入规划部门从业的基本知该和技能。考试的内容分三科书面考试:社会、物质环境、发展与开发,另加实践考试,内容为规定时间内的课题规划设计。
  第二级考试是职业资格的准人考试,考试的对象是已通过第一级考试的从业者或已获得其它专业教育和职业证书的从业者。考试的内容分为四个方面。
  (1)城市规划基础知识,包括规划史、社会经济、物质环境和房地产开发等方面的知识。
  (2)规划理论、技术和程序。
  (3)在提交实际规划工作成果或论文的基础上口试。内容可以是地方规划、城市或大都市地区规划、区域规划、乡村与自然环境规划等四种。口试内容除提交成果或论文内容外要增加与其互补的规划内容,如:提交地方规划内容的要增试区域规划内容;提交城市或大都市地区规划的要增试乡村与自然环境规划内容。
  (4)专题理论与技术,如交通、有关工程等等。
  考试可一次进行,也可分两次进行。考试通过者可获资格证书成为正式会员。
   二、职业规划教育认定制度
   1.职业的规划教育认定制度与教育评估
  在英国高校规划专业可能会接受两种评估和一种职业教育认定。
高等教育的质量评估(quality assessment)是英国教育与就业部委托英国高教基金会具体进行的评估活动。据介绍和1996年至1998年指南表明,基金会将众多专业归并为16大类进行评估。评估的内容主要为:教学计划、内容和组织,教与学评估,学生进步与成就,学生的资助与指导,学习资源,质量保证与提高等六方面内容,评估的结果是评定等级并公布结果。这个结果将直接影响教育经费与基金资助的获得,目的在于确保并提高教与学的质量。这项工作是近年来才开展的,已经过评估的规划专业仅有威尔士大学加的夫学院城市与区域规划系。
  高等教育的科研评估(research assessment)是由一个全国性研究基金会进行,对高校的科研能力、设备、成果及水平评估,评定等级并公布,直接与高校科研经费与基金资助挂钩,具体内容不详。
职业的规划教育认定 (proIessional planning education accreditation)是由英国皇家城市规划协会制定准则及进行认定活动,此项制度开始干30年代,已有60余年历史。认定的结果是通过认定或不通过认定,不分等级。通过认定的规划专业毕业生通过一定年限规划实践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成为协会会员,反之则不能得到证书,不能成为职业规划师。
  英国的教育评估与职业的教育认定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与职业制度相关的只是规划教育认定制度,而教育部门的教育质量评估与职业制度不相干。
  据1995年统计,英国国内有23所院校的规划专业通过了规划协会的认定,加上海外2所院校,一共认定了25所院校的规划专业。1995年这23所院校规划专业在校学生总数为3,203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2,235人,半工半读本科生127人,全日制研究生387人,半工半读研究生454人。
  2.职业的规划教育认定组织及准则
  规划教育认定是规划协会的主要职责之一,在协会的职业资格委员会下,设立了一个专门的认定专家组负责具体的认定工作。认定专家组由35名富有经验的职业规划师组成,他们中有在不同部门机构工作的实践工作者,有不同院校的系主任、教师,有不同地区、不同性别、不同肤色、人种和民族的会员,但实践工作者占较大比例。
  认定工作的依据是协会理事会通过并颁布的《规划师的教育》和专门给认定专家组成员和院校工作用的《规划的基本职业教育手册》。这个准则和手册总的框架和内容、程序多年来已基本成型,没有大的变动,但协会定期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学科发展和实际工作需求做出某些小的调整或颁布新的版本。目前执行的准则是1991年协会通过并颁布的,手册的某些条款1996年做过一些修订和调整。
  3.《规划师的教育》主要内容
  (1)规划师的素质资格要求
  职业规划师是一个管理建设和自然环境变化的专家,在英国必须理解并能应用城乡规划,包括战略考虑,如:土地利用与交通及相互关系,经济发展与用地区位,减少污染与能源利用等,同时必须懂得和会应用相关政策。规划师要具有管理和协调、调解多种不同利益冲突的能力,在发现、评估和解决问题中有改进和创新的能力。规划师还要求具有敏感的政治和道德意识,因为规划是在错综复杂的组织机构及体制关系中进行工作。
 
 规划师必须具有:
  •知识
  规划的性质、目的和方法,环境与开发,与规划实践相关的政治、机构体制、法律等,规划领域中的一些专业知识等等。特别强调的是规划师必须有掌握多方面知识和建立各种知识之间关系的能力。
  •技能
  找出问题并收集资料,量化分析研究的能力,审美与设计意识,综合和战略头脑及应用能力,合作解决问题能力,书
面、口头及图表表达能力,信息技术等。
  •规划工作的价值观与规划师的道德责任感
  特别强调规划师是为公众利益服务的。
  所有的职业规划师必须具备这些核心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规划师的特有素质建立在知识面宽并相互关连,以及应用这些知识在错综复杂的机构体制关系中解决问题。对个体的规划师来说,还需发展某些特别专长,在上述规划领域中,或许在其它相关领域中,如政策分析、管理科学、环境资源管理、建筑工程等等,发展自己某方面专长。同时协会也鼓励双职业资格证书的取得,如建筑师一规划师、工程师一规划师等等。
  (2)职业基本教育的作用任务
  职业基本教育的作用是培养毕业生具有素质要求的基本知识、技能、价值观及一门专长。因为规划领域知识及技能十分广泛,不可能在学习期间掌握全部实践工作所需,因此还需为今后在实践工作进一步扩展和深化知识、技能打下一个基础。协会还规定了参加工作以后继续教育的要求,每二年不少于50小时学习,以提高自身的核心专业知识与发展专业领域。
  此外,还强调教育要适应学科和实践工作的发展变化,培养学生的进一步发展、创新和适应能力。在此,还特别提到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提到规划师的新的作用,即提高环境意识,以及现在欧盟内的与之协调的压力。
  (3)认定的程序
  规划教育认定每五年进行一次,中间有一次检查,平时由认定专家组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了解学校动态,与校方联络。
  在收到校方认定申请报告后由协会职业资格委员会的认定专家组派四至五人组成认定小组,其中一人为协会职业资格委员会工作人员,一人为原联络员。校方将事先按手册要求准备的自我认定报告提前六周送给认定小组成员,在充分审阅校方报告后到学校进行一次现场认定活动,一般为二至三天,听取校方汇报,召开各类座谈会,视察学校设施、图书馆、学生成绩等等,活动结束前与校方交换初步认定意见,事后形成正式认定建议意见,不仅是通过与否的结论,还需对各项内容提出评价意见,指出不足之处、改进建议及要求。正式认定建议意见报送协会的同时,抄送给校方一份,最后的正式认定结果由协会正式通过并公布。
  (4)专业课程的形式、期限和模式
  规划教学分为核心课程和专门课程两类,两者均包含知识、技能和价值观内容,两者占学时均不得少于 l/3,多占不限,也可将一部分学时用于进一步发展学生的知识与技能。学时安排各校可以有相当灵活性。规划教学强调学生要有一定实践课, 同时要求有一定比例实践工作者来校兼职上课或讲座。本科规划教学要求起码获得基本的多学科知识,多种技能以及应用这些知识、技能在错综复杂机构体制中完成各种任务的能力。期限为本科全日制四年,研究生全日制二年时间,这是基础教育最低年限要求。教学模式可以灵活多样,认定小组关心的是是否符合协会要求的教学内容和毕业生的素质水平。
  (5)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基本是根据以上所说的规划师的素质要求而定。教学课程设计由各校自己制定,只要清楚明了而易操作即可。此处强调学生素质和学习的结果,认定时要听取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能力素质的意见,还要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
  (6)有效的规划院校的素质资格
规划院校在以下方面符合标准方能通过认定:
  •学校组织;
  •在规划领域的学术水平与研究水平;
  •院校与规划实践的联系;
  •职业化的程度,要求学校要关注职业和职业发展趋势;教师中职业规划师比例,一般来说教研室主任或系主任座为职业规划师,至少有一个主持毕业生考试的考官为职业规划师;还要求学校与协会区域分部和当地规划部门有密切联系,鼓励学生参加当地协会活动和规划部门实践等等。
  •资源,指教学人员、辅助人员、相关技术支持、图书及资料、计算机和有关设备、教学活动空间等等。
 

录入:小戴